根据《2025年枞阳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依据岗位选调计划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,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。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,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,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。现将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、考察事项公告如下:
体检
(一)体检时间及人员:
体检时间: 11月20日(星期四)。
体检对象:(见附件)
(二)集中时间及地点: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8:10前到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枞阳县连城东路与浮山路交叉口)一楼大厅集中。
(三)体检费用:自理。
(四)体检标准: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3〕208号)等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检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。体检合格者,进入考察程序。
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,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,复检仍不合格,取消选调资格。
注意事项
1、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1张近期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,逾时不到,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,不熬夜,不饮酒,不做剧烈运动。
3、须空腹参加体检(采血、B超等检查项目)。
二、考察
(一)考察工作的组织
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。考察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(事业单位)实施。
(二)考察内容
考察工作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,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,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,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,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。
(三)考察对象提供材料:
个人人事(学籍)档案,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,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现实表现鉴定材料。填报《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登记表》一式三份。
考察结束后,由各选调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。
附件:2025年枞阳县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入围体检名单
中共枞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11月18日
相关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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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件来源: 枞阳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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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王章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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